中共岑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岑巩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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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岑巩县大有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体: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29 14:59 [打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3月29日至5月31日对大有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7日向大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并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统筹调度和材料收集整理。8月29日,结合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岑巩县大有镇委员会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动态整改台账。10月12日,召开大有镇党委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为了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编造签到册和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制,镇党委会每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学做结合,既筑牢思想之基,又巩固行动之魂;二是10月12日,由镇纪委对党政机关支部冉程、和平支部邹家举进行了约谈,对党政机关支部签到册造假、和平支部会议记录造假等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督促两个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部书记对会议材料严格审核,每一次会议材料必须经支部书记审核签字。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扶贫资金运行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6年,中洞、大有等9个村脱贫出列资金入股贵州思府农牧有限公司发展生猪养殖。2019年以来,在公司有专用账户情况下,生猪销售收入均先通过公司法人私人微信进行收款,再通过其个人账号转入公司账户,资金监管缺失的情况。通过调查,2019年以来,存在部分农户向思府农牧公司购买生猪情况,由于是散户购买,资金量比较小,开展对公转账不方便,因而存在由公司法人先微信收款,再转入公司账户的情况。针对该问题,10月14日,大有镇财政分管领导组织财政、思府农牧公司负责人及财务开展专题学习,已要求思府农牧公司负责人郑培坤对当时的情况作了说明,并督促申请了思府农牧公司收款二维码,针对5万元以下零售金额实行扫码支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扶贫项目利益联结走形式,带动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镇党委组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政所进行专题研判,对未分红16个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及时与主体对接,并积极筹措资金,已于9月28日、10月28日分两次分红,共80户,16000元。

4.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上热下冷”,对开展主题教育重视不够、指导把关不严,应付式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异溪、塔山、木召、和平、腊恰畈、白岩山6个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教育动员讲话稿一样,中洞村支部书记对照党章党规检视剖析材料出现抄袭等情况,镇纪委于10月12日对异溪、塔山等7个村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对材料抄袭、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严厉批评和深刻认识;二是10月31日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围绕如何做好支部书记进行发言,提高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严格要求各村支部书记对村级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出现抄袭等情况,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5. 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调研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0月17日召开大有镇干部作风、文风警示教育大会,对干部作风、文风作了严格要求,坚决杜绝文章抄袭类似行为;同时,涉及抄袭班子成员已作出书面检讨,深刻剖析自身错误。二是在第三季度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主题,对照分管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如何做好一名班子成员三个方面内容进行发言,确保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

6.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重复发文”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大有镇文件印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严格要求党政办执行发文三级审核,待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再印发相关文件;同时,对涉及重复印发的《大有镇机关新媒体工作群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2个文件结合镇级实际进行整改。

7. 关于“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11日召开大有镇规范公文撰写专题会,对公文撰写、文件印发标准作培训讲解;10月17日召开大有镇干部作风、文风警示教育大会,对干部作风、文风作了严格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带动优良的文风,坚决杜绝文章抄袭类似行为;二是督促综治办、白岩山村对抄袭内容全面整改,并要求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有章不循”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查,当时的后勤分管领导副书记杨林同志正在外出差,无法及时签字,经电话沟通后,先行报账,之后在补签,但由于脱贫攻坚期间,工作任务繁重,回来后未及时补签;而大坪社区当时的联系领导与分管财政领导为同一人,因工作疏忽,仅对财务报账资料进行签字,未签分管领导;对此,镇党委已对未写借款人、无领导签字等行为写出情况说明;二是于10月17日组织各村财务人员及财政所干部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对财务报账程序、材料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镇财政所及各村报账人员财务专业能力。

9.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虚报、重复报账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核实,已追回重复支付的车辆维修费1.285万元,蚕房维修费1.1284万元,并对财政所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于10月17日组织各村财务人员及财政所干部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对财务报账程序、材料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镇财政所及各村报账人员财务专业能力;三是制定出台《大有镇财政所内部互控制度》、《岑巩县大有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对借款、报账、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确保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按规定执行。

10.关于“村级合作社资金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镇党委政府已于9月召开专题会,归还村级合作社管理权限,村级合作社资金由村级管理,镇级进行审核;同时,督促各村级合作社聘请专业会计师对合作社账务进行处理。

11.关于“干部作风不实,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或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3月在实施黄精种植项目中,审核把关不严,未对项目区内原有的40余亩油茶基地的整地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种植黄精药材后仍按荒林地(2100元/亩)发包计价结算,造成扶贫资金流失的情况。镇项目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工作站入户核实,塔山村项目区内原有的40余亩油茶基地为2010年左右实施油茶种植,基地由统口村种植户胡泽鸿实施,土地开挖、植苗、管理、土地租金等自行负责,县林业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苗木及肥料补助。油茶种植后,种植主体管理5年左右,由于管理成本高、油茶见效慢,遂放弃了基地管理,退还给农户自行管理。由于每家每户土地较少,农户也没有管理,导致基地长满杂草及灌木林。为有效利用土地,发挥规模连片效益,大有镇人民政府再次对该片区域进行开挖及种植,项目整地面积及费用合理合规,按照相关报账程序落实,未存在套取情况。

12.关于“执行党委议事制度有差距,党委会议事不规范,非党委委员参与发展党员预审、农村违规违纪党员身份认定等表决”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12月7日,非党委委员汪雪松参加党委会表决发展对象预审事宜;2021年12月18日,该同志参加党委会表决党员身份认定的情况。镇党委及时对已表决的事项进行整改,拟写情况说明,同时,镇党委将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制度,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学习,明确非党委委员不能参加党委会重大事项表决,确保党委会规范化开展。

13.关于“执行党委议事制度有差距,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存在虚编会议纪要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实行书记末位表态制,确保议事民主;二是对党政办记录人员做了培训,对会议记录规范作了要求,并要求分管领导必须对会议记录签字审核,同时,责成办公室对专题纪要(2019)3号和联席纪要(2019)16号无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了书面说明。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制度建设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12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学习党务知识,把《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会开展要求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作为集中学习内容,做到学深悟透;二是督促和平党支部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进行了整改,并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学习,确保按相关制度执行。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落实制度走形式,查摆问题不深入,相互批评欠辣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开展专题学习,做到学深悟透,确保各村在下次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做到查摆问题深入、相互批评有辣味,开出实效;二是及时完善党政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会议材料,对涉嫌抄袭文章及时整改,指导各村严格组织生活会的开展,严肃认真的开展;三是2022年10月12日对负责党政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材料撰写的冉程进行约谈,提高责任意识,确保类似情况不在发生。

16.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完成“规定动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完善相关材料;二是督促腊恰畈村党支部、中洞村党支部对未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支委会情况拟写情况说明;三是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镇党委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15名党员干部,到各支部任党建指导员,指导各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上党课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每月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二是明确党建工作站每季度对各村党建工作材料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时的材料审核,督促和平村支部书记对涉嫌抄袭内容及时整改,并对和平村支部书记邹家举进行约谈,强化纪律意识。

18.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履行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0月17日组织召开大有镇作风、文风警示教育大会,狠刹作风不实的歪风邪气,强化干部作风文风建设,在全镇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由镇纪委对大有村2020年党员谈心谈话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强化农村党员教育管理职责,增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9.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党支部选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3月22日,镇党政机关党支部补选支部书记、委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应到党员41人,实到党员31人,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的情况。通过调查,由于党建工作站人员更换频繁,调整后的工作人员不熟悉换届政策,未将长期借调外出、产假等人员列入不参会名单,实际参会人员应为34人,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符合选举办法;同时,责成党政支部对参会人数未达到标准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换届工作条例进行学习,确保类似情况不在发生。

20.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工作未动,记录先行”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5月17日巡察组进驻团结社区,发现该党支部就已记录了5月20日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和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的情况。由镇纪委对团结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写出深刻检讨,组织支部书记对党务知识进行专题学习,要求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执行,对此类造假行为严厉批评。

21.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党务知识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提出新“十六字”方针,白岩山村2022年制定的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仍采用旧“十六字”方针;2019年5月,上级组织部门明确提出递交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少需要六个月,2021年白岩山村党支部第一次讨论2名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才三个月的情况。10月12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开展了党务知识培训,对党员发展程序、要求、标准等逐一解读,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并指导白岩山村更换新的党员发展指导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未到时间进行了情况说明;同时,严格要求各支部,发展党员务必坚持标准,把握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2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党务知识培训,对党员发展程序、要求等逐一解读,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督促腊恰畈村对陈华香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按照党员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完善相关材料并提交镇党委研究,镇党委召开会议讨论了陈华香入党事宜,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因当时负责党建工作的人员调整频繁,导致业务不熟悉,之后对其直系亲属进行的政治审查也无问题,原则上同意认定其党员身份,同时对党建工作站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业务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白岩山村发展程政祥同志的程序进行核实,对存在逻辑不符的问题已写情况说明;三是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末位表态制和逐一发言制,对党政办记录人员进行指导,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时,必须逐一记录意见,已对镇党委2019年、2020年一批次审批2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未逐个审议表决写情况说明。

2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的情况。一是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党务知识培训,对党费收缴作了详细学习,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业务水平和能力,党建工作站指导好各村按时每月、正确的收缴党费,督促白岩山村、中洞村半年交一次或一年交一次党费的行为及时整改,按要求执行每月收取党费;二是镇党建工作站业务同志要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财务知识的学习,对开白条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并及时补开收据;三是坚决杜绝类似情况,严格党费收缴时间和标准。

三、持续用力,全面转化巡察反馈结果

下一步,大有镇党委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用力,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剩余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深化包保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进一步把责任细化到人,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在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成果运用,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借力修正、借力完善、改进作风、加快发展、全面提高的实际行动,全面转化巡察反馈结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整改成果推动大有镇各项事业再出新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5-3451801;邮政信箱:岑巩县大有镇政府路,收件人:大有镇党政办公室(收);电子邮箱:8222536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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