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岑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岑巩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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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岑巩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体: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09 09:53 [打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5月16日至6月30日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日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主持召开了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项30个问题,认真研究、逐条梳理,逐一列明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到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时间节点化,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涵盖了工作责任、理论学习等各方面,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切实从源头上巩固拓展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抓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服务等主责主业工作还有差距”方面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全面学、系统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共岑巩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在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和“三会一课”等会议上进行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比如:2023年10月26日至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认真开展研讨。

(2)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习质量,确保学习内容准确、文字表述严谨。截至目前,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所有发言材料均经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及时报县委主题教育办审核,相关材料均已完成归档整理。

(3)关于“虚编学习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2023年7月25日召开的局党组(扩大)会议上,明确会议请假必须报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主要负责同志因会议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的必须请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会议材料必须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合格并报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能归档保存。二是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岑巩县司法局理论学习制度》《岑巩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度》等制度,并及时印发施行。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层层落实班子成员、办公室及相关股室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

2.针对“重点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司法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经常性对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持续坚持履职为民、服务为民、司法为民。截至目前,我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3人、C证7人。二是由分管领导及时对窗口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督促窗口人员高度重视窗口业务工作,并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三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岑巩县司法局首问负责制度》《岑巩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2)关于“对全县社区矫正智慧系统管理不到位,2020年度该项工作考核未达标,导致在全省挂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切实把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以及“三会一课”等进行传达学习,从思想认识层面逐步增强干部的作风意识。二是强化请示汇报对接,加强与省州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工作排名,时刻调度系统使用情况,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约谈,并优化股室人员配置,调整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矫股工作。

(二)关于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实,执行管理制度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针对“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时间未到,记录先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约谈并督促相关司法所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将问题通报到各司法所,督促各司法所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2)关于“工作总结与实际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并下发至各司法所。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常态化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坚决抓好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调整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办公室工作。

(3)关于“签订合同要素保障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说明并做好全面整改。二是加强合同审核把关,明确由行政法制股对合同内容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要素保障完善。三是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财务室具体负责,及时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把好报账审核关。

(4)关于“专题宣讲流于形式,应付交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真宣实讲,把每次专题宣讲工作与司法为民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比如:2023年10月10日《黔东南信息》刊发《岑巩县抓实责任队伍宣传调度“四要素”推动法治教育提质增效》获得相关州领导批示肯定。

2.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督促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由财务室牵头,再次对局属固定资产账务、实物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全部盘点到位,并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将未记固定资产的实物,补记入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对不符合的数据,梳理完善好相关情况说明。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比如:2023年10月31日,在局党组会议上由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学习《岑巩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岑债办〔2023〕5号)精神,做到完整、准确、全面理解落实好相关财务政策。

(2)关于“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认真分析存在根源,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作出说明,并于2023年10月9日在例会上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同时,经财务室梳理,我局涉及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共计170元,并于2023年10月19日对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的170元全部进行追回,已全部上账到对公账号。

(3)关于“虚开发票,处理其他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找票冲销在接社矫对象途中垫付的生活费用1124元的问题,我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要求其提交书面说明。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完善经费拨付、档案管理等程序,并完善内审制度。

(4)关于“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并加强公务接待相关政策的学习。比如:2023年10月31日,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岑巩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通报批评。三是完善相关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对照文件规定实施公务开支。四是落实报账制度。严格落实报账时公务接待函、接待单、点菜单、审批单等要素。

3.针对“以‘会议费’之名,核销单位生活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以主题教育总结会、干部职工会、工作推进会、视频讲座等会议安排乡镇司法所人员生活就餐,单位大多数干部都参与共同就餐”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财务分管负责同志及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举一反三,加强学习,做到全面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岑巩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岑党办发〔2017〕4号)要求,认真落实好会议费管理报销各项工作。

(2)关于“以会议费核销党建生活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党务业务工作人员和分管负责同志及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举一反三,加强学习,做到全面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岑巩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岑党办发〔2017〕4号)要求,认真落实好会议费管理报销各项工作。比如:2023年10月31日,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中共岑巩县委办公室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巩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岑党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的领导职能弱化,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1.针对“党的全面领导职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职能弱化,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进行表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检视问题、带头自我检讨,班子成员主动补台补位、主动认领问题并做好监督提醒。同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明确职责分工,并举一反三,对列席人员参会情况如实记录,确保非党组成员不参加党组会议表决。

(2)关于“执行‘末位发言’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检视问题、带头自我检讨,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压实“末位发言”制度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调整表态发言顺序,对重大决策事项,先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最后局党组书记再发表意见。同时,强化干部培训,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和记录,确保记录实事求是、合法合规。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6次,均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

(3)关于“未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根源,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及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三是及时召开支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加强对党员发展流程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局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其中,研究党员发展事项2次,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相关违规违纪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比如:2023年9月18日,在局党组会议上,由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8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问题的通报》精神;2023年9月28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了节前警示教育,由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共岑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岑纪通〔2023〕10号)、《中共岑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岑纪通〔2023〕11号)精神。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强化对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局政工科每月不定期开展检查,年底将检查汇总情况提供给考核小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同时,增加日常干部管理与遵守纪律的分值,更加重视对干部平时工作“小节”的监督。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表态要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干部做到严管厚爱。

(2)关于“约谈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廉政提醒谈话常态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之间的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同分管股室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同联系司法所负责人谈心谈话,确保做到对新进干部、岗位调整干部、受处理处分干部、家庭有变故干部必谈。同时,规范档案归档整理,对所有谈话材料采取闭环管理,确保材料内容齐全、规范。截至目前,谈心谈话9次,涉及95人次。

(3)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沟通,每次局党组会议召开前,均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因特殊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参会的做好备注,并及时将相关“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报备。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求党支部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中制定年度计划和建立签到制度,不能到位的要作情况说明,不符合人数要求的重新确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台账的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对支部党建资料台账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加强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缺失、形式开展单一等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四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程序规范、内容有效。截至目前,局党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4次,均严格组织生活程序,严格开展各项工作。

(2)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参加党员人数未过半”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书面预防提醒谈话,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等要求,认真开展党支部各项工作。比如:在2023年10月26日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中,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开展,保证参加党员人数符合要求,同时在会议通知中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病因事请假的需要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3)关于“非党干部参与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对负责党支部人员及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并及时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党建日常工作。目前,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系中共正式党员,已不存在非党干部参与党建工作的情况。

(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比如:2023年10月26日,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严格按照规定逐一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二是进一步持续抓好整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认真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运用整改成果。把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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