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5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日,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共计反馈我局党委存在3个方面13项36个问题,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股室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重新完善,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整改到位、取得实效。目前已整改完成33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3个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不够”问题。一是及时召开了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要求局党委全体成员要切实提升政治敏锐性,对中央、省、州、县主要领导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其他涉及我局业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2023年8月以来,我局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5次,传达学习其他中央、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指示批示精神11次,累计参加学习人员292人次。二是完善了学习机制,由分管领导对局综合股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要求在召开各项会议之前,由局综合股办公室牵头,认真梳理传达学习内容,同时由局各党委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重要内容学习无遗漏。
(2)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及时召开了局党委会议要求局党委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对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和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落实,2023年8月以来,我局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州应急局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文件精神12次,累计参加人员181人次。二是加强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的推进,由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对重点工作建立台账,做好调度,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导,2023年8月以来,我局共派出由相关分管领导参与组成的工作督查组34组次,到乡镇进行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重点工作得到落实。2023年以来,我县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3)针对“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用词不严谨”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委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会、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议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同时结合2023年9月开始的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2023年8月以来,我局进行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党委会议学习7次、党员集中会议学习11次。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局综合股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加强自身写作能力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和能力提升。三是召开局党委会议,制定了《岑巩县应急管理局文稿材料“三审三校”制度》并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明确文稿材料“一审”为股室负责人、“二审”为分管领导、“三审”为主要领导,切实加强文稿材料审核校对,确保不出现表述错误等问题。
2.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执行法规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批先建”问题。一是局党委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通过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相关警示通报文件的学习,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在项目研究审批过程中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反馈问题对局党委分管同志进行示警约谈,要求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对于项目的选址一定要认真分析研判,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有章不循,补签合同”问题。一是由局党委书记邓邑根据反馈问题对局党委分管同志进行示警约谈,由局党委分管同志对局应急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加强项目管理业务能力提升,确保项目依法合规进行申报、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监督管理。
(3)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一是及时成立核查组对2022年度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2022年度由于国务院安委会贵州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组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工作,接待工作基本由我局负责,同时多次使用公车陪同开展检查工作,导致2022年度单位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未存在违规接待和违规使用公车维护经费等情况。二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车维护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报批程序。
3.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发现岑巩县某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我局今年累计派出执法检查队到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4次,同时督促公司持续强化职工安全教育,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方可进入工作岗位作业,进入厂区大门已加装门禁人脸识别系统,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厂区。二是由局党委书记对执法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由局党委分管同志对局危化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相关人员认清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三是2023年6月以来,我局派出危化监管室执法监管人员数次到该公司进行明察暗访,两次下达执法文书(企业未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督促换证),对贵州某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证书进行核查检查。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3年9月20日到期,6月至2023年11月28日,该企业停工开展“对标改造提升”未生产,贵州某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8日取得贵州省应急厅新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我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监管,严禁该企业违法生产。
4.针对“理论学习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无计划”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3月23日制定印发《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2023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与交流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报告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个人自学累计时间不少于200个学时。2023年9月以来,局党委班子、局党支部对照县委主题教育办要求,结合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联系实际学,采取中心组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抓实理论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创新教育方式,通过微信群转发主题教育知识,做到随时随地都能学。截至目前,已经按要求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学习研讨7次、党支部主题教育集中学习5次,转发应知应会、党员学习感悟等内容30余条。
(2)针对“编造会议记录”问题。一是由局党委分管同志对负责各项会议记录的局综合股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负责支部相关会议记录的支委委员进行提醒,要求会议及时记录,落实会议记录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后24小时内,将会议记录书面化完整,格式全面正规,内容准确,会议记录要实事求是。二是经核查,两次编造会议记录问题均是由于当时负责会议记录的办公室人员在会后完善补充会议记录时,仅根据会议议程和相关发言材料誊写记录,没有根据实际到会情况进行记录,对此由局党委分管同志根据反馈问题对当时作记录的同志进行示警约谈,并要求手写谈话认识说明,杜绝编撰、凭空想象等行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发扬求真务实之风。
(二)关于巡察反馈“项目资金监管不严,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方面问题
1.针对“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一是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反馈问题对局党委分管同志进行了示警约谈,由局党委分管同志对局应急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审核,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同时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相关流程和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在局党委会上进行项目管理知识学习,努力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邀请熟悉项目实施工作的原县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我局在建项目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三是建立健全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确保项目依法合规进行申报、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2.针对“物资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明确一名行政工勤人员为应急物资仓库管理人员,于2023年9月由应急物资仓库管理人员到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物资种类将物资摆放整齐,并且对应粘贴标识牌,标识牌注明了物品名称、编号、仓位,方便查找、发放物资。二是制定完善了《岑巩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针对物资管理使用、物资库房管理做严格要求,并在仓库显眼位置进行了张贴,进一步保证应急物资管理使用规范。
(2)针对“未严格履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问题。一是对应急物资出入库登记相关程序进行了完善,制作了纸质版物资使用登记台账,物资借出,需提供借条,得到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物资借出登记,待物资归还后,进行登记,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借出给消防大队使用的无人机已归还,借出、归还手续已补齐完善。二是明确了一名专人负责库房管理、一名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账物管理,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了上级应急部门的应急物资管理业务培训视频会,加强对应急物资管理的业务学习,严格履行相关制度和职责,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三是由分管领导定期到物资库房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不定期“回头看”,针对不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23年8月以来,局党委主要领导到库房进行督导检查1次,分管领导到库房进行督导检查3次,发现问题2条,已完成整改2条。
(3)针对“个别乡镇应急物资进出库底数不清”问题。一是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应急物资管理使用相关的工作提示》,要求各乡镇加强应急物资出入库管理,分门别类规范摆放物资,粘贴标签,方便查找发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出入库、使用台账,定期盘点更新。二是2023年8月以来,由局党委书记和局党委分管同志带队对12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开展应急物资检查,通过座谈、查看库房、物资台账等方式,帮助乡镇(街道)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目前,所有乡镇(街道)已对照问题完成自查并整改,重新清点并完善物资出入库台账,库房摆放了货架,将物资摆放上货架,防止物资受潮,同时将物资分门别类进行重新摆放,方便物资查找、使用和发放。
3.针对“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存在‘拿来主义’”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反馈问题对当时局综合股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文稿审核,严格把关;由局党委分管同志对当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端正作风,求真务实,养成良好文风,不照搬文稿内容,不杜撰文稿材料。二是积极开展业务提升学习活动,及时改善相关工作人员文字方面的不足,培养文字熟练功底,2023年8月以来,我局召开文字业务提升培训会1次,邀请县融媒体中心业务人员到我局进行新闻信息写作业务讲座培训1次。
(2)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经核查,主要原因为日期落款错误,将“2023年”填写为“2022年”,根据该反馈问题由局党委书记对局综合股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全面加强文稿材料审核把关;由局党委分管领导对局综合股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加强文稿信息校对。同时在干部大会上提醒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4.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差旅审批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反馈问题对局党委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差旅审核审批把关。二是由局党委分管领导对局财务室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提高政治敏锐性,讲政治守规矩,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差旅报销手续,今后相关费用的审核先由财务人员进行初审,签字完善后送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出纳在付款时再次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支付。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实际就餐人数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实际就餐人数与报账材料一致,由于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实际就餐人数而是根据接待函人数直接誊写就餐人员,造成公务接待不规范。二是由局党委分管同志对当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在处理公务接待报账材料时,要对账单和解实际就餐情况进行仔细核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账程序。
(3)针对“未按要求划拨资产”问题。一是经核查,我局于2020年通过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赠与联系帮扶点大有镇大有村空调2台,因赠与的2台空调是因机构改革由自然资源局转出给我局,我局的国有资产系统上未有登记,自然资源局的国有资产系统上也未进行登记,因此无法在国有资产系统上进行划拨,对此,我局已建立相关物资划拨台账和赠与协议,同时收集相关图片资料作为印证。二是加强跟踪管理,对赠与的2台空调要求大有村委会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不遗失、损毁。三是制定《岑巩县应急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管理我局各类固定资产,保证资产不流失。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党内生活不严肃”方面问题
1.针对“党委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列席人员参与表决发言”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执行、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岑巩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则》和《制度》均明确有“本局列席会议的非党委委员只可建议,不可表决”。2023年8月以来,我局共组织召开党委会议13次,会上征求列席人员的意见,但列席人员不进行表决发言。二是加强对局综合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党性认识,对会议记录的规范性、严肃性作重点强调,切实提高局综合股办公室工作人员规范会议记录,自2023年8月以来,我局党委会及记录未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局党委严格贯彻执行《岑巩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决定,切实做到该上会的一律上会,须决策的集体研究,同时在研究重大事项时积极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同志参加,会议研究后规范形成会议纪要等文书材料,做好归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
(3)针对“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问题。一是会前由局综合股办公室将会议议程、议题报各党委成员进行审核,明确每个议题的汇报人及相关列席人员,会议召开时严格遵守会议流程,由汇报人汇报后相关列席人员可进行补充说明,党委成员再按顺序进行表决发言。二是会议召开时局党委委员认真执行《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岑巩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次党委会议、每项议题均执行好党委书记末位发言表态制度。三是要求办公室人员严格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按照末位发言表态顺序记录下发言顺序和发言内容。今年以来,我局党委会议记录未出现违反末位发言表态制度相关问题。
(4)针对“编造会议纪要”问题。一是由局党委书记根据反馈问题对当时分管领导进行示警约谈,由局党委分管同志根据反馈问题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示警约谈,要求相关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改进作风,务必求真务实。二是通过干部例会、党员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求真务实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真抓实干。2023年8月以来,累计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2次,累计参学32人次。
(5)针对“评先评优把关不严”问题。我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评先评优,准确把握评先评优标准,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严肃评选表彰工作纪律,严把审查关口,坚持做到公平公正,真正把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同时严格把好评先评优的“入口关”,对评先评优名单进行双向核查,明确涉及评优评先的事项一律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品德,让更多干得好的干部受到表彰,树立干部担当作为“风向标”。
2.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我局党委会议经过充分酝酿,在召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提前向派驻组报备具体事项名称、事项内容简介等,开会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对参会人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末位表态等方面问题进行重点监督。2023年8月以来,共召开局党委会议13次,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同志参加6次,抄送党委会议纪要7次,进一步严肃和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
3.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没有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成员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股室、分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树木”管好护好。二是将提醒约谈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提醒约谈工作,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通过开展提醒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3年6月,我局按照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职工谈,围绕思南县安全评价乱象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了1次全覆盖提醒谈话,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积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来,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5场次。
(2)针对“约谈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建立完善约谈计划,按时开展约谈工作,推动约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约谈,由主要领导对各党委委员进行约谈,各分管领导按照计划常态化对自己分管股室人员开展个别提醒谈话。二是局办公室加强约谈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完善好约谈相关材料,按时整理卷宗归档。2023年来,局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谈话27人次,其中与班子成员谈话6人次,与其他干部同志谈话21人次,局党委委员与分管股室干部谈话20人次,全面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023年我局未发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以支委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工作”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支委会议,对该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支委委员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二是督促支委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区分了解,着力提高从事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本领。2023年8月,我局抽派局党支部3名支委委员到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党务工作能力提升。
(2)针对“以支委会代替党员大会决定党员转正事项”问题。一是开展问题核查,经核查,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支委会议为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审查会议,2020年11月25日我局党支部在支委会召开后下午4点组织支部党员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党员大会研究某同志转正事宜,会议由时任党支部书记主持,但是在召开党员大会后没有完善会议记录。二是局党委书记根据反馈问题对当时分管领导进行示警约谈,局党委分管同志根据反馈问题对当时负责党员发展的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示警约谈,由该同志对此次党员大会记录进行完善。在以后工作中,督促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章、发展党员相关工作细则和规程。
(3)针对“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一是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要求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在以后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对查摆问题不深入,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现场“吹口哨”“亮黄牌”,提醒参会党员立即纠正,切实使自我批评做到开门见山、直奔问题,相互批评做到直截了当、动真碰硬。
(4)针对“非党干部参与党建工作”问题。一是由局党委分管同志根据该问题对原负责会议记录的支委委员进行示警约谈,对参与记录的非党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明确非党干部不得参与党务工作,党务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严禁邀请或委托非党干部参与党内生活和开展党务工作。二是及时补充党务工作队伍力量,目前我局落实党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落实1名支委委员专门负责“三会一课”记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正在推进整改的3个问题均涉及项目管理,其中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均涉及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局党委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共同推进整改,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3578969;邮政信箱:岑巩县滨河西路9号,邮编557800;电子邮箱:cgxajj35789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