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二)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5.名词解释
三、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十)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申报情况公开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凯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中国共产党凯里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凯里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凯里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机构、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州委、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本部门预算的单位1个,共3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教育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举报中心、预防腐败中心、派驻一至十一组,巡察办公室、巡察一至六组、巡察信息中心。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行政编制为88名,工勤5名,举报中心参公编制5名,市纪委监察技术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巡察办、巡察组行政编共18名,信息中心事业编4名。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3年初本部门总编制人数129人。在职实有人数11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95人,参公编制在职3人,事业编制在职8人,工勤编制在职5人,另有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8.06万元,同比增加25.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8.06万元,同比增加25.86%,增加原因是人员调进较多。
(二)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06万元,同比增加25.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06万元,同比增加25.8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进较多。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8.06万元,同比增加25.86%,其中:
人员经费150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0.47万元、津贴补贴457.46万元、奖金214.50万元、绩效工资25.9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9万元、住房公积金145.08万元。
公用经费36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20万元、邮电费15.6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82.6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2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5.12万元、生活补助3.17万元。
(四)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2年度有所增加,原因2023年专项工作增加。
(五)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
2023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361.43万元,较2022年预算315.34万元增加46.09万元,同比增加14.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进较多,运行经费增加;二是专项工作增多,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
4、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2)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适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国有资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三、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