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人社厅《关于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黔纪发〔2025〕4号)要求,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并报省纪委监委初审,决定推荐6个集体、10名个人作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岑巩县纪委县监委
3.黄平县纪委县监委
4.榕江县纪委县监委
5.黎平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6.中共雷山县丹江镇纪委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江草福 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调研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主任
2.丁 力 凯里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3.胡灵通 锦屏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4.罗桂兰 天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5.章文霞 施秉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6.姚娟娟 镇远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7.李桂楠 台江县纪委常委
8.黄泽刚 三穗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9.彭占顺 丹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10.龙开志 剑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受理单位: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855-8221845(兼传真)
通讯地址:凯里市博南路9号(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邮编:5560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中共黔东南州纪委
2025年6月10日